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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7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四次经济普查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普查员将会持证入户进行登记,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等。普查期间,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员必须向普查对象主动出示证件,进行自我介绍,发放普查告知书,说明来意并指导普查对象真实填写普查表。 按相关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属违法行为。 (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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