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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县同权,扩大市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37项。 在此次我省取消下放的3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取消10项、下放27项,涉及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证明事项1项。 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重大工程,我省此次重点对涉及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的事项进行了削减,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如,省市场监管局取消企业集团登记事项,同时取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改为由企业自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免费发布公告;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省民政厅将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事项,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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