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启栋 “喜欢这本书?”一位文友,听说我爱读《百年孤独》后说,“我读不到一半,思维就乱了。” 从十年前初次读它至今,《百年孤独》成了我的伴侣,使我不再孤独。它的魅力像书中吉普赛人的磁铁,一遍遍唤起我的灵性。 喜欢现代诗的人,喜欢童话故事的人,喜欢玄幻小说的人,都应读读《百年孤独》,这本书,集所有文学体裁的优点于一身。 “情节迷离,头绪凌乱,内容繁杂,实在难读呀!”那位文友又说。不要紧,可以像蚕吃桑叶那样,细细嚼。先不求甚解,再读书百遍。一个泰戈尔,够你读半辈子;而一个马尔克斯,比泰戈尔更有嚼头。 “高深莫测,晦涩难解,就那么值得你劳神?”又有人问。当然了,“造化钟神秀”的泰山,能生发“会当凌绝顶”的壮志;“飞起玉龙千百万”的昆仑,更会“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一个不起眼的小丘,是没那么大魅力的。《百年孤独》就是甲天下的名山,值得全世界的人去攀登。 那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马氏手中登峰造极,繁衍影响了很多作家的作品。但他们都不如马氏更魔幻,像《百年孤独》中小何塞与比拉尔特尔内拉的幽会,真是非虚幻手法难以达到真现实的境界。 那从未来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向来为评论家称道,认定为马氏所独创。我却从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窥见了蛛丝马迹。 我曾无数次折服于书中凝炼如诗的对话:说冰块“好烫”,坠入情网的人称金子是“狗屎”,描述爱情奥妙为“像一次地震”,把仇敌举起来教训时说“宁愿举个活人,免得一辈子忘不了一个死人”…… 我也无时不在眷恋那些神奇的细节:猪尾巴的烦恼,失眠症的困扰,母牛的疯狂生育……反复讲央鸡的故事,像第22条军规;乌苏拉的长寿像佘太君……这一切,与各地的传说心有灵犀,却揉和得淋漓尽致。 另一位文友,对《百年孤独》印象最深的是,俏姑娘雷梅苔丝担心,揭开屋瓦看她洗澡的外乡人会摔死。读者的烦恼往往源于胃口大,力求获得对作品的整体印象,企图洞悉整座高山。我却欣喜,只要有高山一隅,瀑流一挂,幽兰一朵,滋养精神,疗治孤寂,就该知足吧。 喜欢写诗的我,也为此书写了一首:百年家史窥人世,魔幻高招正相宜。矢志男儿生敬畏,辛劳妇女自传奇。说来爱恨般般事,看罢该书件件知。巧绘拉洲争强盛,大师妙笔出天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