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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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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应急管理局 本报讯 1月28日,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举行揭牌仪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潍坊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市商务局的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保留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在揭牌仪式上,市领导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以此次揭牌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具体任务,不断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当天下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揭牌仪式举行,标志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开启了新的征程,迈出了新的步伐。组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潍坊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发改部门应对气候变化职责,经信部门减排、推行清洁生产相关职责,国土资源部门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门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海渔部门海洋环境保护职责,以及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承担的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行政职能,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等,组建全新的市生态环境局。 当天下午,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的安排,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编制全市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 据了解,市应急管理局整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灾害预警报和防灾减灾相关职责,市畜牧兽医局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行政职能,市地震局、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职责,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规格。 (记者 韩镇 窦圆娜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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