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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10日上午,奎文区健康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家酒店开业,老板李某燃放了两支“大地红”和四箱“响天雷”。无独有偶,健康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附近一家酒店开业,老板崔某燃放了两支“大地红”。 民警发现两家酒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后及时处置。按照《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奎文公安分局分别对两家酒店的经营者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过春节也不可以放松警惕。”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市实施《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除每年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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