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城事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政事
 
标题导航
又有39人永久告别方向盘
体验睡眠
灵山仙庄今年仍有清明免费直通车
世界社会工作日满足癌友微心愿
2019年03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又有39人永久告别方向盘



市交警支队公布今年1月、2月终生禁驾名单,其中驾龄最长的23年
  3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今年1月、2月终生禁驾名单,共有39人。记者梳理名单发现,39人均为男性,其中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0岁。驾龄最长的23年,最短的1年。
此次39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均为男性
  19日,记者在交警部门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看到,本次被终生禁驾的共39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0岁。驾龄最长的23年,最短的1年,最高准驾车型为A类证。
  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公安机关会把终生禁驾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动态监管,这些人员在省内、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的,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交警部门邀请市民监督,若发现禁驾人员有无证驾驶行为,可打市交警支队电话8533000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举报。
肇事逃逸会加重处罚,应迅速报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两种犯罪情形可被终生禁驾:一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可一逃了之,逃逸会加重处罚,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案例
  ●案例一
撞摩托后逃逸

  2017年5月3日21时35分许,嵇某驾驶五菱牌微型普通客车沿高密井沟镇九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后下口村东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刘某俊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刘某俊受伤。事发后,嵇某驾车逃逸,刘某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嵇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9月7日,经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嵇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嵇某上诉,2018年12月6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1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嵇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醉驾致人死亡

  2018年3月30日22时30分许,董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青州市何官镇口普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孙板小学对面时,与鲁G678**轻型普通货车、鲁GU79**小型普通货车、鲁GQ60**小型普通客车及行人李某亮、张某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李某亮、张某远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
  经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认定董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1月16日,经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董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今年1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董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酒驾追尾且逃逸

  2018年7月22日23时50分许,马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载乘员王某、王某东、于某洋沿羊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羊临路16公里+600米处时,与前方顺行李某举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追尾,致使三轮载货摩托车撞在路东的树上,两车受损,李某举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驾车逃逸。
  经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确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2月12日,经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2018年12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马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宋树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