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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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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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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举报



  本报讯 4月2日,记者从潍坊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统一安排,我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查处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凡涉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均可进行举报。其中涉及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市民可通过拨打市直及各县市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邮箱(潍坊市医疗保障局:rsjsy-wufengcun@wf.shandong.cn  奎文区医疗保障局:kwyibao@163.com)举报。 举报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记者 窦圆娜 通讯员 何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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