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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奔驰女车主提八项诉求
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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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奔驰女车主提八项诉求



自称受到很多威胁,不会再跟涉事4S店有任何非官方接触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因新车漏油退换车受阻,坐引擎盖上哭诉维权的视频引发关注。
  4月14日,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据悉,当事女车主提出8点诉求,要求调查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车辆检测是否合规等。同时,当事女车主称,自己受到很多威胁,之后不会再跟4S店有任何非官方接触。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引关注
  视频中女子的家人说,事件起因系视频中女车主即将生日,为了庆祝,他们于3月22日前往4S店付款提车,付完款后,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暂时不能提车,要做新车检测(PDI)。
  3月27日家人和当事女车主去提车,随后开车出去办过户手续。新车刚开出4S店10公里左右,仪表盘上提示“下一次加油时,加注1L发动机油”,销售员告知他们,“这是正常的,不是大事。”建议他们第二天把车开到店里解决。
  此后在15天之内,当事女车主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无奈之下,4月9日,当事女车主再次来到4S店,并与店员发生争执,于是就有了这段视频,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售后人员谎称“已妥善解决”
  据悉,该车主购买的奔驰为进口奔驰CLS四门轿跑车。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召回信息,2018年4月至今,暂无进口奔驰CLS轿车的缺陷召回公布。
  4月11日下午,记者曾致电涉事4S店,售后工作人员称,此事已经妥善解决,与车主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车主也很满意,但至于具体的解决方案,不方便透露。但4S店的这一说法随后遭到当事女车主否认。
  4月13日下午,当事女车主与4S店相关负责人见面协商,但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并围绕着数个问题产生争执。
  “根据国家三包,你这个车只能换发动机。但是由于我们对您有同情的感情在里面,我们同意给您退款”。14日,当事女车主表示,在13日的沟通中,4S店负责人说的这句话深深伤害了她的自尊,4S店的态度让她不能接受。之后不会再跟利之星奔驰有任何非官方接触。同时,她还称受到了很多威胁,有些人每天发短信来骂她。
4S店涉嫌质量问题被立案调查
  事件发生后,梅赛德斯—奔驰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对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目前已派专门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将尽快与客户预约时间以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14日凌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刘林表示,目前已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追访
协商录音曝光 车主提三点质疑
  14日,记者从家属处获得当事女车主13日与4S店负责人协商时的录音。录音显示,女车主并未答应4S店负责人提出的换车或退款建议,表示愿意等待车辆检测后的调查结果,再进行处理。
  此外,当事女车主提出几点质疑,第一,4S店一直以三包规定回复称“车辆只能更换发动机”,但为何不按照三包要求,车辆维修5天以上为她提供备用车,店家有利用三包逃避责任的嫌疑。
  第二,在购车当天,销售人员全力劝导她使用贷款购车,在付完首付及保险费用后,又被要求给个人转账15200元,事后才得知是奔驰金融服务费,过程中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服务费的收取依据以及定价标准是什么?
  第三,视频被曝光后,4S店称下周会给出回复,事情并未协商解决,但为何在4月11日公开告知媒体,已与购车人达成和解。
  针对金融服务费问题,梅赛德斯-奔驰14日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要求经销商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涉事车已封存 车主提八项诉求
  当事女车主家属告诉记者,涉事车辆已被联合调查组封存待检测。4月13日,他们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取证。“车肯定是有问题的,但问题发生在什么时候有待检查。”家属称,事发车辆在2018年7月已经到4S店,“这个车是新款,卖得挺好的,怎么大半年时间没销售出去,是不是早就有问题了,然后销售给了我。”
  家属还表示,从3月22日付钱至3月27日取车,中间有5天时间,发生了什么需要调查清楚。
  据悉,当事女车主家属已和调查组见面,并提出8项诉求: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至3月27日期间做了哪些检查,是否检测到问题;无相关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三包问题,愿意接受;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其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有多少被动消费;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以及从业人员素质;奔驰官方给出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律师 明知有问题仍销售 车主可提三倍赔偿
  有部分网友认为,西安女车主买的新奔驰车发动机漏油属于车辆质量问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那么,当事女车主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和三包政策应如何处理?4月14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周浩律师。
  周浩称,对于西安当事女车主的情况,刚买的新车发动机出现问题,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自车辆发票开具起60日内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累计更换两次”才能允许退车。“这是店方的角度,但是该规定还有一条要注意,‘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还得看发动机的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至于网友所说的要求退一赔三,周浩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销售之前,4S店明知涉事车辆是问题车,还将其销售给消费者的话,可以根据该规定主张三倍赔偿。”
  周浩同时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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