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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5月5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依法治考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建立了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相应处理。将未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年内不再发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可将记录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删除;将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狠抓试卷安全保密。把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阅等各环节,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狠抓考试过程管理。 考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要重点对安全保密、考试环境和考试实施准备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査,排除一切考试风险。 考中,严把入场关,实行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封闭区,对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严防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查替考违法行为;全程做好监考工作,重点防范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考试作弊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的考场监督作用。 考后,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分级抽检,发现违纪作弊、考务管理等问题,倒查追查监考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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