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日下午4时许,日照五莲男子王某在行车途中与他车发生冲突,对方驾驶员突发“路怒症”,将王某的车撞坏后逃逸。王某报警。诸城市公安局贾悦派出所经多方调查,查明肇事车及车主高某的身份,将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 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听取王某的意见后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在派出所内自愿达成谅解并签署调解协议,高某当场交付用于赔偿王某车辆维修费用等共1000元,王某原谅高某。 5月10日上午,王某给贾悦派出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郭进京 李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