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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以来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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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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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以来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10起



  本报讯 5月15日,潍坊市公安局召开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总体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累计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51起,破案5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6人,涉案总金额达30.36亿元,绩效考核总成绩居全省第二,市局经侦支队被公安部经侦局评为“2018年度云端行动打击涉税犯罪先进单位”。
  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影响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重点,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97起,破案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8人,涉案总金额20.72亿余元。
  目前,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表现形式有10种:以投资理财增值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投资网络“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犯罪;以股权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以“养老”旗号进行非法集资;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成为传销的新变种;打着“互助投资”“慈善”等幌子,收取加盟费并承诺获得高额回报的,基本可以认定为传销;打着“微营销”“微商”等旗号发展下线,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等。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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