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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晒粮酿事故晒麦人需担责
2019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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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晒粮酿事故晒麦人需担责



  本报讯 昌邑女子李某夜间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撞到路边晾晒的麦堆上,因此受伤住院。据民警介绍,附近村民“圈地晒粮”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交通法规定,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一定责任。6月13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伤者已无大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6月11日凌晨2时许,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冢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柳疃镇夏店街上,有人撞上路边晾晒的麦堆摔倒受伤。
  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事故发生在一条乡间道路的南侧,此处摊晾的麦子占去了约三分之一的道路,周边还用石块等围了一圈,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中年妇女瘫坐在麦堆旁无法起身,且捂着左脚位置。根据经验,民警判断其小腿或脚踝受伤,立即将其扶到警车内。
  经询问,该妇女姓李,是昌邑市柳疃镇人,家住附近的村庄。事发当晚,李某骑着一辆红色电动车沿该道路由西向东行驶,前往工厂上夜班。因为附近没有灯光,李某行驶至事发处时,不慎撞上了路边的一块砖头,电动车失控滑行了一阵后,又撞到了路边摊放的麦堆上。由于麦堆旁放置了不少砖头、尼龙袋子等,李某发生侧翻摔出去十几米远,所幸仍是摔在麦堆上,伤情不是很重。
  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救护车抵达之后,协助医护人员将李某扶上车。据民警介绍,附近村民“圈地晒粮”的行为明显违反交通法规定,如果晒麦使他人不能在正常行车道上行驶,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晒麦人是具有过错的,在事故中应承担一定责任。
  6月13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伤者已无大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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