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近日,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关于兑现各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符合规定的各类人才可以于6月1日—6月30日期间,前往滨海区政务服务大厅城乡建设管理局24号窗口领取购房补贴。 顶尖人才同时享受 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补贴 记者采访了解到,符合本次补贴的商品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市场化开发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预售商品房在规定时间内能网签购房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缴纳契税,能够交付使用;现售商品房在规定时间内能网签购房合同、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明,能够交付使用;商品房应在滨海区范围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第24条“对新引进、培育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或自主创业、在区内购房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在享受上级补助的同时,区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区内企业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在区内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认定。 购买预售商品房,购房人与开发企业首次签约并备案时间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缴纳契税、开具购房发票时间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止。 购买现售商品房,购房人与开发企业首次办理现房网签时间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缴纳契税、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不动产权证明时间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止。
在滨海中央城区买房 按学历给予不同程度补贴 《关于加快中央城区人气聚集的政策》第20条“在中央城区内单位,2017年5月6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将户口迁入滨海或签订5年以上(含5年)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中央城区内购买滨海区唯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每平方米400元、600元、9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认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话,购房人与开发企业首次签约并备案时间自2017年5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缴纳契税、开具购房发票时间自2017年5月6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购买现售商品房的话,购房人与开发企业首次办理现房网签时间自2017年5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缴纳契税、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不动产权证明时间自2017年5月6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中央城区范围是指白浪河、弥河以东,虞河以西,辽河大街以南,汉江东街、长江西街以北。 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购房补贴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交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受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对申请人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单位依次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分工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本报记者 李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