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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7月底前完成省直及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企车辆、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个人用车应安装ETC。 ETC车辆将获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山东省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根据实施方案目标,今年底确保新增ETC用户1395万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使用率90%以上,ETC收费站覆盖率达到100%。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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