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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7月4日,山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51项县乡责任规范“属地管理”。 据介绍,意见旨在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既是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 意见内容包括八个部分:主要围绕编制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严格依单监管问责、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七个类别,51个具体事项纳入《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明确了县乡两级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便于县(市、区)按照清单划定内容和职责任务逐项确定工作流程,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 以市场监管类别中对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为例,县级部门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协助执法机构做好执法工作。 据山东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刘书伟介绍,该工作机制提出依单监管问责,将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在责任追究时,要落实失职依单追责、尽职依单免责有关规定,为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减负松绑,努力创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 解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如何监管? 山东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山东共有持证学校食堂19502家,其中,幼儿园食堂12059家,中小学食堂6787家,高校食堂656家。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17061家,承包或委托经营的2441家。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之祥表示,《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发布,进一步明晰了县乡职责,规范了“属地管理”,明确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校、幼儿园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编制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方式、频次及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和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职责,同时也明确了乡镇(街道)要将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疑似问题和隐患线索,按照约定时限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进一步明晰了县乡职责边界,既有利于省市局对县级局的工作指导,理顺县乡工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落实工作要求,又有利于分清职责,促进各自履职勤勉尽责。今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的同时,要依照本次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工作联系,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相互配合,依法履职,共同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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