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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纲领性文件出台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近日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意见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认为,义务教育学段跨度长达9年,是在读规模最大、学龄最长的教育阶段,是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教育阶段。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具有奠基性作用,被视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
  意见紧紧抓住关键要素,着眼于“教和学什么”,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应有地位;着眼于“怎么教和学”,从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着眼于“谁来教学生”,强调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对教育局局长、校长、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提出意见。
要点速览
教育教学管理
  ●各地要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
  ●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考试与招生
  ◆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各地各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
教师管理和待遇
  ●实施全员轮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
  ●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在乡村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交通补助。
  ●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与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的重要育人作用,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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