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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包括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特殊行业企业稳岗返还三方面。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稳岗返还政策。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 企业申请条件为需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35%)。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我市在留足24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前提下,安排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不超过2018年度基金结余的8%。 此类企业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应符合2017年和2018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之间;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之间;2018年度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达3个月至6个月,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至30%范围内3个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 特殊行业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钢铁、煤炭、煤电过剩产能企业继续执行《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相关规定。 根据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2019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符合2019年申领条件的企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向属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019年“稳岗返还”工作不再设定集中申报期,企业可随报随审。企业在申报时需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注册、填报信息。逾期未申请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申请“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报告;《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裁员率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报告;《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裁员率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符合以下条件(2条及以上)的证明材料。①2017年和2018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②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③2018年度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达3个月至6个月,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至30%范围内;单位工会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材料。
申请“特殊行业企业稳岗返还”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报告;《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裁员率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今年继续采用委托第三方实施2019年“稳岗返还”审核工作,市直企业需将申报材料送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27号德蒙商务广场B408室)审核;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所属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第三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报市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本报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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