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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潍坊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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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老太太有两个子女,但与子女关系并不是很好。前几年生病住院主要靠外甥女照顾陪护。王老太太常常担心自己将来患病丧失认知能力,没有人来代替自己处理事务。想趁着自己头脑还清醒的时候,与外甥女签订意定监护协议,让外甥女的照顾变得名正言顺,就连子女也不得阻扰。 提前为自己选定监护人成为很多老年人群的切实需求,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可以为有这种担心的人群提供意定监护帮助。 【提醒】 什么是意定监护?潍坊市昌潍公证处提醒,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换句话说,意定监护就是选取一个自己信任的人,在自己糊涂时由他代替自己管理一些事务。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意定监护制度着重强调了对当事人自我意志的尊重,突出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选择将来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利,体现了成年人意定监护领域的自愿原则。老年人可以从自己的多个子女中选取自己最信任的子女作为自己的监护人,也可以委任自己子女以外的人作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公证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律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对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认证。由于公证活动自身的证明功用,公证处可以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为协议充分发挥作用保驾护航。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意愿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代为起草、完善意定监护协议。 有办理意定监护公证需要的老人要趁自己尚未失能失智的时候及时办理,一旦身体或精神状况恶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就不再符合办理意定监护的法定条件。 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邵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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