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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8年12月19日下午5时30分许,于某新驾驶新能源观光车,沿昌乐玄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王家坡子村路段处,与由南向北步行至该处的行人张某忠相撞,造成张某忠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于某新驾驶车辆向北逃逸。昌乐交警部门调查得知,于某新今年53岁,事发时属于无证驾驶,之后肇事逃逸。于某新于今年7月份依法被终生禁驾。 2018年2月8日晚上10时19分许,肖某驾驶一辆奔驰牌轿车,沿昌乐县昌盛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新昌路口时,与刘某静驾驶的停在该路口等信号灯的二轮车追尾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刘某静受伤,事故发生后肖某驾驶车辆逃离现场。昌乐交警部门调查得知,肖某今年29岁,持有C类驾驶证,事发后肇事逃逸。肖某于今年7月份依法被终生禁驾。 【提醒】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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