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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名职工将纳入我市公积金黑名单
201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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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名职工将纳入我市公积金黑名单



  本报讯 近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封信》。截至目前,已查实63名职工存在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违规提取(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市管理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骗提套取)相关规定,将该63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下半年以来,开展了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系列活动,严厉打击违规提取(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的63名职工,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追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取消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将相关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违规提取(骗提套取)人名单;将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作为该职工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职工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制造虚假证明材料,或委托他人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或骗提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违规提取职工、提供虚构资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法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下一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事后专项复核,形成复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一经查实的违规提取(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将严肃处理。(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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