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日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橙色预警相关工作按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我市及济南、淄博等13个地市将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域联动的统一部署,我市自9月23日零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9月24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做好橙色预警相关工作,按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确保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易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市级督导组将对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记者 周晓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