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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零首付” 车没到手背上债
普惠金融进民心 农商服务满金秋
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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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零首付” 车没到手背上债



隋某等人诱导车主办理二次抵押,故意制造违约情形将车收回
  “零首付”二手车交易背后,暗藏信用陷阱,车主签订二次抵押合同,最终落得车财两空的下场。坊子男子隋某等人以“零首付购车”为幌子,诱导他人购车后进行二次抵押贷款,并约定短期还款期限。之后,隋某故意制造各种违约情形,致使车辆无法赎回,车主车财两空,还要背负购车贷款。奎文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调查,将隋某等人抓获。10月8日,记者获悉,目前隋某等五名嫌犯已被刑事拘留。
轻信“零首付”购车广告,一步步落入陷阱
  2018年10月份,市民刘某看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零首付”购车信息,经济不太宽裕的他顿时心动。对方自称姓隋,是当地二手车市场的中介。在隋某带领下,刘某相中了一辆宝马530轿车,价值18.3万元。
  在选车过程中,隋某称“零首付”购车是他们公司的优惠活动,通过正常渠道在正规银行贷款,首付款由他们公司代付,一番花言巧语取得了刘某的信任。在抛出“零首付”购车服务的馅饼后,隋某又称该车还可以进行二次抵押贷款。如此操作后,隋某可以多赚一笔手续费,而刘某可获得一笔贷款进行周转。
  根据规定,正规银行不接受抵押物二次贷款。于是,隋某将刘某介绍给李某所在的小额贷款公司。李某明知这种方式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贪图营业额高返利,仍为刘某办理了此事。隋某称,由于办理了二次抵押,抵押车需交给贷款公司,刘某丝毫没有怀疑,殊不知“馅饼”暗藏陷阱。
  事后,刘某见首个月的贷款按时缴纳,承诺的“零首付”不是虚言,更为放心。虽然二次抵押贷款的还款期限只有一个月,可隋某称该协议只是走走过场,就算超期也完全有能力帮忙处理。刘某信以为真,没有急于偿还二次抵押的贷款。
  当年11月份,刘某主动提出还款时,隋某却不见了踪影,一直不照面。由于对方一直拖延时间,刘某无法归还首付款,这才察觉事有蹊跷。直到过了合同约定期限,隋某突然露面,以刘某违反合同还款日期等理由,强行将车收回。
  直到这时,刘某才识破对方的套路,先以“零首付购车”的幌子骗其购车,并在正规银行贷款。骗取信任后,又让其在小额信贷公司二次抵押贷款。之后,对方故意制造违约情形,致使自己违约,最终将车收回,而自己还要偿还银行的购车贷款。刘某认为此事涉嫌诈骗,向奎文警方报案。
中介故意拖延还款时间,制造违约收回车
刚办贷款就联系卖车
  接警后,奎文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对辖区发生的多起类似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多起案件与隋某相关。民警循线追踪,发现刘某被收回的二手车通过刘某、马某、秦某等人,迅速卖到外地,仿佛提前联系好了买家,十分可疑。原来,在刘某刚签订二次抵押合同后,隋某等人就开始联系他人销售该车。7月29日,在潍坊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配合下,奎文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连日蹲守,在奎文区、寒亭区、昌邑市等地,将嫌犯隋某、李某、刘某、马某、秦某抓获。
  经审讯,五人过去一直经营二手车交易,以“零首付”为幌子,利用车主贪图便宜的心理,引诱对方入局,并签订二次抵押合同。故意设置短期的还款日期,有的甚至只有一天时间,可购车人贪图二次贷款的现金流,竟同意此事。之后,他们故意拖延购车人还首付款的时间,刻意造成购车人违约,最终将车辆收回,涉案价值200万元左右。
  10月8日,记者获悉,目前隋某等五名嫌犯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图 本报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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