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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9日,安某驾车通过高速公路匝道时违法变道,被后方大货车撞出十多米,车辆受损严重,所幸无人受伤。 19日下午4时40分许,省高速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视频巡逻发现,在青银高速银川方向197公里+800米处有一辆黄色小车与大货车发生事故,小车大半车身停留在车道内无法移动,过往车辆纷纷避让。民警立即通知附近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安某驾车一直在右侧第二条车道行驶,准备在青州东收费站处驶离高速,临近匝道才发现即将错过收费站,没有认真观察,也没有注意道路禁行标志,直接由右侧第二条车道向匝道变道,后方大货车紧急刹车,在路面上留下了数十米长的刹车痕,仍没能避免与安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并推行十多米。 本起事故中,安某违法变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记者宋树云 通讯员 范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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