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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214万 破产后只还3.2万?
创新探索二人世界幸福方法论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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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214万 破产后只还3.2万?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试点引发热议,专家解读并非欠款可不还
  近日,有媒体以“个人破产制度温州破冰”“全国首例个人破产试点”为题,报道了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办结的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蔡某是温州一家破产企业的股东,因无力偿还承担连带责任的214万元债务,经法院裁定可适用执行的特殊程序,对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次性清偿3.2万余元的方案,终获通过。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案虽然不能与制度化的个人破产作简单类比,但足以引发舆论热议。
案件回顾 破产企业股东提清偿方案获通过
  本案中,蔡某作为破产企业的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的认定,本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蔡某名下的财产,仅在其现就职的瑞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另有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和零星存款。
  此外,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用花销巨大,孩子又正在上大学,家庭长期入不敷出,夫妻二人每月共计不到8000元的收入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此次的巨额债务。
  4名债权人对蔡某的实际生活困难表示理解和同情,同意为债务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自愿放弃对其剩余债务的追偿权,并同意债务人可以自清理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满3年后,恢复其个人信用。
  同时,蔡某也以宣读《无不诚信行为承诺书》的方式承诺,除管理人已查明的财产情况外,无其他财产;若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债权人同意蔡某提出的清偿方案,按1.5%的清偿比例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同时,蔡某承诺,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
  另外,自债务集中清理方案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发现蔡某未申报重大财产,或者存在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逃废债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恢复按照原债务额进行清偿。
专家说法 个人破产不等于“逃废”个人债务
  本案所引发的关注重点是,个人破产后欠的钱还用不用还?会不会引起逃废债的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此前就曾明确指出,不要以为只要申请破产就可获得免责,更不要将个人破产等同于“逃废”个人债务。
  他表示,对于可免责的债务,有的国家明确规定以偿还部分债务作为免责的条件,有的则是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的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生活进行限制,通过事先确定的债务调整方案或者清偿方案来调整。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任一民强调,个人破产制度的债务豁免,前提是要诚实守信。当然,并不是说前期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则法律实施成本太高。债务人有了重生的机会,就要完整披露自己的资产和负债。如果隐瞒或转移财产,则终身不能豁免债务。
公众质疑 个人破产免责会不会助长“老赖”?
  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的观念根深蒂固。有人担忧对债务人的宽容和免责,更容易被“老赖”们利用,加剧个人破产的道德风险。
  围绕个人破产制度的讨论,确实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比如,有人认为“欠钱不还”就是“老赖”,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债务人自己的事;也有人认为破产多是债务人不负责任的结果。这种过于简单、片面的结论,无形中放大了恶意逃避债务的程度。
  作为重要的市场经济制度,破产制度是经济运行与市场信用的基础保障。个人破产制度长期缺失,无法真正解决债权问题,甚至会陷入“救得了企业却救不了老板”的窘境。
  任一民表示,从法律制度上讲,破产法为防止逃废债设置了门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增加打击“恶意失信债务人”的手段,不能因为破产可以免除债务,就把破产和逃废债画等号。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方飞潮也认为,如果真正进入破产程序,就会有专业律师审查,有会计师查账,查债务人的资产去向。2012年以来,温州有二三十个逃废债案件被移送到公安机关,还有几个老板被判了刑。
法律依据 “半部破产法”需补缺
  任一民表示,个人破产法缺位,是我国破产制度目前最大的短板——企业破产倒闭后,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主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对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再获通过,却未将个人破产纳入破产法调整范围之内,因此,一直被业内称为“半部破产法”。
  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
  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为启动破产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切入点”。
名词释义 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剩余债务进行免责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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