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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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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日对外发布通告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电子烟是一种特殊的烟草产品,一般由烟油和烟具组成。烟油主要由烟碱(尼古丁)制成并通过电子烟具将尼古丁以及各类添加剂雾化后供消费者吸食。
  国家烟草专卖局称,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事实上,多数电子烟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等方面随意性很强,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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