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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查办情况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湖南省扫黑办和怀化市委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出的历史积案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该案涉及的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操场埋尸案” 查办情况公布 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新晃“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案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其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均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杜少平涉恶团伙涉嫌犯罪活动13起 经查,从2008年起,杜少平纠集姚才林、杨松、杨华、江少军等人,在新晃县晃州镇、扶罗镇等地非法放贷、暴力催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13起,形成了以杜少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 该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均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19名“保护伞”“关系网”被依法查办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短评 举正义之剑 彰法治之光 近日,湖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出的新晃“操场埋尸案”已经彻底查清。随着案情真相大白,沉冤得以昭雪,公平正义得到彰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逝者的“沉冤昭雪”,对于惩治犯罪、伸张正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标志性意义。杀人埋尸、阻挠调查,一桩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凶案,被深埋了16年。如今,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被依法逮捕,给逝者以告慰,给家属以抚慰,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令人痛心的还有背后的姑息养奸、为虎作伥等深层次因素——既有利益相关者徇私枉法,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等“故意”的乱作为,也有执法监督不到位、相关人员失职失责等“无意”的不作为。该案涉及的19名公职人员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问责人数多、涉及范围广,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通过“操场埋尸案”举一反三,查找社会治理能力上的不足、机制上的短板,思考如何促使执法者对每一起案件“锱铢必较”,如何彻底根除“关系网”“保护伞”的存在,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检验的“铁案”,才是超越个案的价值所在。 公平正义,民之所向。以“操场埋尸案”的彻底查清为代表,一批黑恶分子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被依法严惩,推动大要案尽快取得突破,法治大厦的根基筑得更加牢靠,促使社会治安环境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好转,为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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