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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挟持女童 入室索要钱财
送朋友到交警中队 酒司机“撞枪”
酒后开车被查 叫嚣民警无权管辖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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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朋友到交警中队 酒司机“撞枪”



  本报讯 昌邑男子任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在跟朋友喝酒后竟执意开车送朋友到交警部门办理业务,结果被昌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发现端倪,将其查处。11月27日,记者了解到,任某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1月14日中午,昌邑男子任某与朋友聚餐,席间三人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任某听说两位朋友要前往昌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办理业务,便自告奋勇要将他们送过去。朋友一开始拒绝了任某,告诉其酒后不能开车,否则会被处罚。任某固执己见,认为他不进入院内,不会被发现。任某的朋友见无法说服任某,只好顺从地上了车,一起来到交警部门。
  当天下午1时许,任某的两位朋友进入昌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理交通违法。民警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闻到两人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遂询问前后经过。两人承认喝了酒,称是乘坐他人车辆前来的,驾驶员在中队院外等候,他们并未酒驾。
  民警见两人眼神飘忽不定,似乎另有隐情。出于职业敏感,民警意识到外面的驾驶员极可能与两人一起喝了酒。民警来到中队院外查看发现,公路上停着一辆别克轿车,似乎马上要驶离,形迹十分可疑,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任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任某在2012年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且驾驶证被吊销五年之后未重新参加学习,属于无证驾驶,而且是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任某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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