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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临朐男子吴某因琐事与妻子张女士发生口角,并对其进行殴打。接到张女士的报警后,民警向其丈夫开出了告诫书,事后不定期询问、关注吴某的表现,并告知张女士如再次遭遇家庭暴力,可及时报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前,家住临朐县城关街道某村的吴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张女士发生口角,揪扯妻子的头发并用空酒瓶对她的脸部进行殴打。张女士不堪欺辱,选择报警。民警询问得知,张女士与吴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不到半年,便遭到丈夫多次谩骂和殴打,由于顾及家庭形象,一直默默忍受。期间,吴某还多次将家中电视、洗衣机等物品砸毁。 民警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考虑到吴某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并且较为恶劣,随即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场出具了一份告诫书。民警告知吴某,这份告诫书是对他实施家庭暴力、殴打妻子的“黄牌”警告。如果吴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律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情处理完后,民警又进行了“回头看”,不定期询问、关注吴某的表现,并告知张女士如再次遇到家庭暴力,可及时报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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