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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12月10日电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在即将开展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山东将全面落实向乡镇学校倾斜政策,为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开门拓路”。符合条件的乡镇学校教师均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根据相关政策,当地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可按照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的累计年限来申报相应职称,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其中累计年限达3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达2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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