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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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车别忘系安全带
肇事后别逃逸 要先救人报警
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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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别逃逸 要先救人报警



▼案例
男子骑摩托撞倒老人逃逸
  2019年12月1日下午6时许,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冢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下营镇某乡间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撞人后逃逸。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留下一部分车灯碎片,一名70多岁的老人倒地不醒。民警见状立即与赶来的医护人员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并展开侦查。
  由于缺乏有效线索,他们决定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结果收获甚微。没有直接目击者,而且事发时天色较暗,加上拍摄角度的问题,只能判断肇事车辆是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戴头盔。
  民警立即兵分三路,一路根据现场的痕迹,判断出肇事车的行驶路线并一路追踪;第二路倒查肇事车辆发生事故前的监控录像;第三路民警在周边村庄扩大走访范围,寻找目击者。
  民警再次对事发监控路线进行轮廓分析时,发现肇事车辆后座悬挂一物品,随着车辆行驶摇晃,像一个背包,驾驶员脖颈后方似乎挂着一个帽子。经调查,民警判断出驾驶员当时应身穿戴帽棉外套。民警进一步排查,发现了疑似男子,并确认其就是肇事司机后,立即赶往其居住的村庄。通过调取村庄监控,发现了嫌疑车辆在该村的踪迹。经摸排得知,嫌疑人在昌邑市某厂上班。民警随即联系该厂,得知嫌疑人姓韩,正在厂里上班。民警立即赶到见到了这名男子,但对方拒不承认自己撞了人。
  后来,办案民警得知该厂有门口登记打卡的制度,根据经验判断韩某为图方便,肯定有骑摩托车打卡的经历,于是调取了事发当天厂区门口的监控,并发现了嫌疑人及车辆的特征,韩某曾摘下头盔,其面部特征十分清晰。面对证据,韩某才承认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
  目前,韩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昌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提醒】
  民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驾驶员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另一种是弃车逃逸,即将车留在现场,驾驶员逃离事故现场。
  民警提醒,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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