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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经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暂停群体性祭扫、倡导网络祭扫、提供代为祭扫、严格实行预约祭扫等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倡导群众实行网络祭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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