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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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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医务人员所得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报综合消息 3月24日下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山东省财政厅在支持防护救治、防控物资保障、鼓励社会捐赠、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山东全省可新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700亿元左右。
  在支持疫情防控方面。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以及新购置设备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政策。截至目前,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共有767家。
  同时,山东省免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目前全省已免征67个产品注册费。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15家企业进口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免征关税。实行放宽公益性捐赠扣除范围政策,对通过公益性组织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截至3月中旬,已认定符合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90家、红十字会86家。
  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山东省财政厅落实国家对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行业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和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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