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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30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健身安全,对所有开放的体育场所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预约、控制人员承载量等。 规定要求,所有体育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业需要。开放营业前,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全员培训,确保员工岗前培训到位,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体育场所入口必须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定机构电话。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预约方式、顾客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 此外,坚持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每天场所集中消毒不少于两次,健身器械要做到一人一消毒,并做好详细记录,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区开放后的体育场所由属地体育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开放的体育场所必须自觉配合所属体育部门、街镇、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对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记者 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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