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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针对疫情期间部分食品经营业户积压食品、销售过期食品的现象,近日,经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疫情期间过期食品专项检查行动。 经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食品经营业户的经营证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环境卫生消毒等情况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标签标识等情况。要求食品经营业户主动向供货商索要进货凭证,并如实记录供货商的供货时间、名称、地址等信息;散装食品包装袋上应有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对有储存条件(如低温、干燥等)的食品应严格按照要求储存,严禁将食品和其他日用品或有毒、有害物品一起存放,防止造成食品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离墙离地,并做好防鼠措施;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给出明显提示,并及时下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231户次,要求索证索票不规范、进销货台账不完善等7户经营者限期整改,查处过期食品案件1件。 (记者 李楠 通讯员 徐宗起 葛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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