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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欺诈 及时取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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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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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欺诈 及时取证维权



  网购到质量不好的商品,是自认倒霉还是“退货退款”?近日,诸城市卢先生在网上购买了真皮沙发,收到后发现是人造革的,协商无果后便将网店诉至法院,获得三倍赔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和律师提醒,网购遇到虚假宣传,应及时向网站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潍坊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真皮沙发却是人造革,获得三倍赔偿
  近日,诸城市民卢先生从网上一家沙发旗舰店购买了皮艺沙发一组,商品材质标注为头层牛皮,实付货款4730元。商家承诺所有的货物保证原厂正品并提供材质保真。卢先生按照约定付款后,这家在浙江的沙发店通过物流将沙发送到诸城,并提供了上门安装服务。
  卢先生签收后发现,发来的沙发没有任何标识,商品实际情况与网页描述差异很大,而且不太像真皮材质。
  卢先生立即与商家联系,商家却坚称沙发材质为真皮,并提供了材质检验报告,声称如果卢先生有疑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打消疑虑,卢先生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室对沙发的材质进行检测。经检测,这款沙发的材质为人造革。
  卢先生认为,这家沙发店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于是上诉至法院,要求这家沙发店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这家沙发店在官网上承诺所有的货物保证原厂正品和材质保真,但到货商品情况与样品在外形做工、精细程度上均存在明显不同,材质不符合合同约定,这家沙发店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最终判决这家沙发店返还卢先生货款4730元并三倍赔偿14190元、鉴定费350元。

网购遇问题注意留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消费欺诈呢?潍坊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规定要求。
  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张寿江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为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潍坊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注意保留网络购物证据(如电子确认码),可以对购买商品或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网络聊天或电话的方式予以确认,然后保留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还要注意查清购物网站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可查证的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此外,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网站和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销售商,看清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下单前,消费者要与卖家明确是否享有“无理由退换货”或退换货条件和手续,保留交易的网页、聊天记录等有关质量、服务承诺的相关证据,以备维权有据可依。
  网购家具等大件商品时一定要谨慎,因为此类商品运输风险大,万一遇到质量、货不对板等纠纷,维权成本较高。如果购买,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如果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可采取拒收或验货后才付款的方式。
  要注意收到的商品是否有明示相关的质量《检验证书》,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是三无产品或者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一定不能购买。 本报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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