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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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非法种植罂粟民警发现依法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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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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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非法种植罂粟民警发现依法铲除



  【案例】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北海路派出所根据上级铲毒、禁毒工作部署,通过平安北海、小区业主群等微信群发布禁毒法律宣传信息,还通过社区民警、警务助理带动社区巡逻队,进行日常巡查,彻底清除辖区居民零散、隐蔽种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4月7日下午,北海路派出所接到正在铲毒摸排警务助理的报告,辖区某小区一住户在一楼院内种植罂粟。派出所立即出动人员,依法铲除30余株罂粟,并对种植人进行警告和相关法律宣讲。
  【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分别是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分别是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其中罂粟铲除量在五百株以下或大麻五千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举报电话:0536-7602797或110。本报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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