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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月份五人被终生禁驾
民警凭身形锁定偷羊贼
202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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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月份五人被终生禁驾
均为男性都被判缓刑,年龄最大的67岁最小的33岁



  本报讯 4月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今年4月份终生禁驾名单,共有5人。
  记者梳理名单了解到,5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的67岁,最小的33岁。驾龄最长的17年,最短的8年。最高准驾车型为A类证,5人均被判缓刑。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3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的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交警部门邀请广大市民监督,如果发现禁驾人员存在无证驾驶行为,可以拨打市交警支队电话8533000或者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举报。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将继续向社会公开曝光“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震慑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同时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两种犯罪情形可被终生禁驾。一种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一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可一逃了之,如果逃逸处罚将加重,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记者 宋树云)
4月潍坊市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驾龄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办案单位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1 蒯本华 男 39 9 A2 逃逸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判八个月缓一年
2 潘文波 男 35 17 C1 逃逸 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判三缓三
3 陈西彪 男 33 8 C1 醉驾 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判一年六个月缓二年
4 孟令川 男 67 8 D 醉驾 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判一年六个月缓二年
5 赵刚 男 43 12 C1 逃逸 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侦查大队 判三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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