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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0日,青岛一网友在微博上曝光了有车辆在诸城境内违法逆行的行为。5月11日,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确认对小轿车司机依法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关注到青岛网友发布的微博信息后,立即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发现5月10日下午6时19分许,鲁VV5***小轿车在206国道诸城市相州镇路段逆向行驶。民警随即联系到当事司机并通知其接受处理。5月11日上午10时,当事人到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受处理,称当时所行驶车道堵车,因有急事便心存侥幸到对向车道逆向行驶。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 孙华倩 通讯员 周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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