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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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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高级职称可搭“直通车”



《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自6月12日开始实施
  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24条,分别对柔性引进人才的定义、方式、补助、奖励、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自今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是指我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吸引市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潍坊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应当与人才签订项目合同或者1年以上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目标责任。
留学归国人才来潍创业可以申报支持计划
  《办法》指出,我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市外(海外)在职或者退休院士来潍从事创新研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协议(不少于3年)、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时间60天以上,可申报纳入市级以上聘任院士服务范围,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60%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留学归国人才来我市创业,可以申报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予以资助。对新引进市外、海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依据聘用数量、期限、薪酬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工薪补助。
  鼓励市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作为项目负责人、柔性引才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围绕省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和成果转化,与我市单位合作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其中,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柔性引进人才主持申报、以我市用人单位名义牵头或者参与承担在我市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省级补助和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鼓励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市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名誉副校长”或者“名誉副院长”,指导学科建设,开展合作研究,培养人才团队。鼓励我市企业柔性引进专家学者兼任“科技副总”,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租房、住房补贴
  柔性引进人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我市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外市取得的职称和执业资格与我市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口、身份、继续教育等限制,可以在引进单位参加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引进单位可以使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
  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以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市级人才工程。市财政每年按申报入选1名国家级人才20万元标准、1名泰山系列重点人才10万元标准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非全职来潍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潍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人选经实地考察后可认定为鸢都产业领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作出重大贡献且连续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推荐申报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
  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在潍工作时间,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最高每月2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在潍新购买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购房补贴。
  针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聘请产业首席专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按实际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本报记者 窦圆娜 实习生 刘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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