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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当地时间6月8日,韩国三星副会长李在镕再次出现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面对记者的提问,戴着白色口罩的李在镕未回答任何问题。 李在镕因涉嫌向朴槿惠等人行贿,于2017年2月被监禁。此后在二审被判缓刑获释后,时隔3年4个月后不得不再次迎来被关押的危机。 根据韩国法律,当法官认为,嫌疑人有潜逃或毁灭证据的可能、认定被告人有罪、被害人或重要证人遭到威胁等情况时,会签发“拘束令状”。在“拘束令状审查”(是否决定羁押的庭审)结束后,李在镕将被押往看守所。如果法官签发“羁押令”,李在镕则要完全“住进去”。反之,他就会走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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