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工信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到2023年,在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全面核查520家电池回收网点情况,及时公布、更新符合规定的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名单。山东省支持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山东)牵头多家企业建立并推行统一行业标准和规范,在现有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建立多方面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合作机制,探索形成多样化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在此过程中,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