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5日,记者从昌邑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着力消除乱停乱放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昌邑市富昌街(北海路至天水路路段)实施禁停管理(停车泊位除外)。凡在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该决定自6月25日起实施。 (记者 宋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