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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温馨提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依法将于本月底结束,请您及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如您无需办理或已办理请忽略本消息,税务机关对您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感谢。”最近不少市民收到了这条税务部门对还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发送的提醒信息。 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还没有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那么一定要在6月30日之前办理,避免影响个人权益和信用。记者了解到,从3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来,有些市民退了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有的市民退税已经入账,有的则需要补缴税款,还有一部分市民不退不补。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如果不办理会有什么后果?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经依法预缴个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2019年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不申请退税的。 2019年度已经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这两种情况均需要参加年度汇算。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自己办,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办理。在“税款计算”界面如果存在应退或应补税额,则需要提交申报,完成汇算。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果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记者 窦圆娜 相关问答 问题一:企业2019年1月发放2018年12月的工资,是否属于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 答: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问题二: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答: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后,通过“新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问题三:扣缴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能否补税和退税互抵后办理退补税? 答:不能。但对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统一由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则需填报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税款将退至个人账户。 问题四: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答: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很多,您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您可通过原申报渠道查询不通过原因,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会与您联系,请您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扣除的佐证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非官方软件中请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问题五:退税进度显示“国库退库失败”,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您填报的银行账户有关。请关注您申请退税的银行账户是否为本人账户,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重新填报您本人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并提交退税申请。 问题六:如果需要补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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