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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军 读完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心情沉甸甸的,文中主人公生活遭际的悲惨,像一团阴影在我眼前久久不散。 小说把人物的命运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大炼钢铁、吃大锅饭、三年困难时期……以此揭开主人公卖血的原因,突出小说的主题。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理由很简单:证明自己“身体好”。因为乡下人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甚至“娶不到老婆”。作为一个没有卖过血的城里人,许三观想必受到了一种尊严上的挑战,一种心理上的刺激。许三观初次卖血,挣了钱,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可谓尝到了卖血的好处。可这次卖血毕竟只是许三观心血来潮自我证明的产物。 后来,许三观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卖血撑起一个家。为了给大儿子还债,他去卖血;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他去卖血;为了能让在农村插队的一乐二乐早日回城,逢年过节能给生产队长送送礼,他去卖血;为了给一乐治病,他去上海医院的路上一路卖血!由于卖血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导致许三观因为失血过多被送去医院,戏剧化地被输回他两次卖的血,而且还被多输了300毫升别人的血。这时的他竟提出让医生把“别人的300毫升血”抽走。看到这里,我的眼里塞满了泪水。 此时的许三观已经不单单是在“被动”地卖血,是生活把他逼到了夹缝中,迫不得已而为之,某种层面上也是他“主动”和自己的身体、意志、命运抗争。 余华还不惜笔墨揭露当时人性的丑恶。本不喝酒的许三观被二乐的生产队长强行劝酒,喝吐了也不罢休,还让许玉兰再买一瓶。这喝的哪是酒,这是许三观的血。人性的丑恶与贫穷人的无奈交织在一起。 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悲剧。许三观的生活艰苦,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生活艰难的一种典型体现。 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竟又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可年轻的血头嫌他的血不好,不要。许三观这一生靠卖血渡过了许多难关,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十分沮丧,也忧心忡忡:“我老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这棵“摇钱树”,在许三观眼里已经树叶凋零,枝干枯萎。怕贫穷再度来袭,无以为继,他才有了撕心裂肺的呐喊,声声悲催,字字扎心。 每次读这本书,总有一种心酸和悲凉,继而又幻化成一种幸福和满足,因为眼下的生活足以让我们去珍惜,去好好享受。感恩这个富足和谐的时代,也感恩余华给了我们足以感恩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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