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治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加油吧同学
 
标题导航
高考后 当心这些骗局
如何防范入室盗窃 警方支招
昌乐交警宣传警示曝光在行动
2020年07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昌乐交警宣传警示曝光在行动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终生禁驾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曝光四家高危运输企业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五大曝光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严重交通违法的四家高危运输企业予以曝光,即昌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山东万山物流有限公司、昌乐县鲁昌物流有限公司、潍坊万国物流有限公司。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车辆违法。
曝光五处事故多发路段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分析近几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基础上,公布五处事故多发路段:309国道寿尧路口、309国道朱红路路口、朱孔路谢家山路口、朱孔路梁家庄路口、309国道刘坤家社区路口,请广大驾驶员经过这些路口时,一定要多观察,减速慢行。
曝光三辆突出违法车辆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对突出违法车辆进行曝光。机动车号牌为鲁G98021的重型货车,事故未处理起数为30起;机动车号牌为鲁GL1327的重型货车,事故未处理起数为27起;机动车号牌为鲁G98023的重型货车,事故未处理数为25起。请相关驾驶员尽快处理违法。
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
  7月5日下午1时许,在昌乐县滨九路泉二头村村口,一位村民驾驶三轮车横穿路口,被一辆大货车撞翻,该村民受伤。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当时村民驾驶三轮车经过路口时并没有仔细观察路况,而是企图快速穿过路口,而大货车在经过路口时也没有减速慢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市民,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经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况后再通过,千万不要横冲直撞。
曝光一例终身禁驾
  2018年12月19日下午5时30分,于某驾驶能源观光车沿昌乐县玄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王家坡子村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步行至该处的行人张某相撞。事故发生后,于某驾车逃逸,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7月12日,于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终身禁驾。     记者 常方方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