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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征集中共山东早期党组织相关文物和史料的公告
2020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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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征集中共山东早期党组织相关文物和史料的公告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省委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由省党史陈列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广泛征集中共山东早期党组织相关文物、革命遗物和史料。
  一、征集范围
  新中国建立前,特别是五四运动前后、党的创立时期、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与中共山东党组织、工人运动、群团组织、武装组织、重大历史事件、重要领导人、革命烈士等有关的文物、革命遗物和史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主要包括:
  1.与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山东各地各级党组织创建等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图片、文献、档案等历史资料;
  2.济南早期党组织、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共济南地执委、山东地执委、山东省委以及山东各地早期党组织留存下来的日记、手稿、回忆录及办公用品等;
  3.王尽美、邓恩铭、“四五烈士”“八一九烈士”“泺口九烈士”等重要党史人物和著名烈士使用过、留存的各种物品;
  4.重大历史事件亲历者的采访记录、回忆录、口述历史、影像资料;
  5.与这段历史有关的手迹、信札、奖章、纪念章、证书、证件、字据凭条等物品;
  6.与这段历史有关的书籍、画报、报纸、木刻、邮品、专著、论文、绘画作品和文学艺术作品等文化宣传品;
  7.与这段历史有关的枪支、刀、矛、匕首、地图、旗帜、军服等军需用品。
  二、征集要求
  来源合法,真实、可靠、准确,提供相关文物史料基本信息(年代、来源、使用人、相关历史背景等)及持有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无法提供原件,可进行复印或复制,并提供电子版资料。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面向省内外征集,以无偿捐赠、复制和借展为主,价值较高的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偿。文物展出时,将永久标示捐赠人姓名、身份等信息。文物接收、保管等具体事宜由省党史陈列馆负责。
  五、联系方式
  张兰峰:0531-86102040、13256776770
  林媛康:0531-86074171、13678806627
  电子邮箱:zgjnswdsyjyxjc@jn.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共青团路3号山东省党史陈列馆
  邮编: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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