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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7月20日上午,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吉县“8·05”特大故意杀人案一审进行宣判。因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一审法院对罪犯杨永福判处死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8月5日凌晨,因感情纠纷,杨永福酒后与被害人康某某发生矛盾。随后,杨永福持菜刀杀害康某某,同时,还杀死康某某9岁的儿子和10岁的女儿;杀害留宿在康某某家的29岁女子王某及其5岁的儿子;同时,侮辱了被害人尸体。法院另查明,2017年6月,在安徽,杨永福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杀害5人时,杨永福尚在缓刑考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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