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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23日,奎文区盛世华府小区居民葛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到了小区物业的通知,之前购房赠送的物业卡现在可以使用了。 7月14日,本报A10版以《购房赠物业费 拖四年未兑现》为题,报道了葛女士购房时获赠物业费,但开发商却以业主违约不予兑现一事。 葛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到物业的通知后非常高兴,但心中仍存有疑惑,因为具体使用时间没有定,她生怕开发商变卦空欢喜一场。 随后,葛女士来到物业办公室,向物业公司经理确认了此事。葛女士查看可以使用物业卡的业主名单发现,她下一次交物业费就可以使用物业卡了,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拖了这么多年,问题终于解决了,感谢《潍坊晚报》的报道。”葛女士感激地说。 (记者 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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