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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我市发放第三期惠民消费券,这本来是好事,但引来不少市民吐槽:抢券慢或压根抢不到,好不容易抢到了,却在很多商家不能用。2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次消费券的使用范围是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门店。市商务局提醒,市民在使用消费券前,应先咨询商家是否可用。
结账时被告知不能用 “不是说支持微信支付的商家就能用,可我付款时被告知不能用。”奎文区的张先生吐槽说,他好不容易抢到一张满60元减30元的餐饮券,当晚特意带家人去城区一家兔子头店吃饭,没想到这家店不支持使用餐饮券。 “商家说他们店没开通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码,所以不能用。”张先生说,虽然商家这么解释,但他根本没听懂,“之前通过支付宝抢券,所有规则一目了然,希望政府以后在发放消费券时,也能解释得明白些。”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不少市民因为消费券不能用的问题而闹心。高新区的赵先生和王先生这次都抢到了80元减40元的餐饮券,分别在汉巴味德和茅庐印象吃饭,结账时均被商家告知无法使用餐饮劵。 有商业收款码才可用 7月27日,记者联系到市商务局和此次抢券小程序的研发公司。研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消费券的使用范围是潍坊市内开通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码的门店。“虽然大部分商家都开通了微信支付,但有的是个人注册的收款码,有的是商户注册的收款码。这次消费券是在以商户或公司名义注册开通收款码的商家使用。”该工作人员说,“商业收款码需要用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注册申请,想申请的商家可联系我们”。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使用消费券前,要先弄清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可提前咨询商家是否开通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码或直接问消费券是否可用,以免出现消费完才得知不能用的情况。 本报记者陈静静 实习生 毕文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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