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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起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建筑品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力促城市品质提升。《意见》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建筑品质提升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性做法,主要包括建筑风格、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外装材质、屋顶设计、夜景亮化、既有建筑改造、建筑群体。 其中,建筑风格方面,从潍坊传统文化、历史建筑中深入挖掘潍坊建筑特色,赋予建筑灵魂与生命力,突出地域性,时代性。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提出不同的设计要求。 建筑造型方面,按照建筑环境及自身功能要求,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各具特色,避免单一的板式方块建筑。 外装材质方面,采用安全、绿色、环保材料,鼓励选用成熟的高新技术材料、循环再生材料。 屋顶设计方面,建筑屋顶应与建筑立面方案同步设计,避免单一的平顶形式。多层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高层商务办公、酒店等公建顶部宜采用收分、退台、坡顶等处理形式,鼓励设置屋顶花园;高层居住类建筑顶部宜采用坡顶、平坡结合、局部收分等处理形式。 (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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